涉税鉴证业务 | 税务风险管理 | 财税咨询 | 涉税代理 | 涉税策划 | 海关业务 | 代理建帐记帐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关于下发13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3  阅读次数:1294次
关于下发13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3〕17号
字体:【】【】【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委宣传部:
  鉴于财税〔2010〕29号和财税〔2011〕27号文件已公布的部分转制文化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考虑其主营业务并未发生变化,同意名称变更后的企业继续按照财税〔2009〕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名单附后)。同时,将名称变更前的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中国美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现代教育出版社、华文出版社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中剔除。
  特此通知。


  附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
  2013年4月9日

打印】 【关闭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顶部】
  通知公告
  快速通道
  公共信息
交通违规查询 天气预报
公交路线 航班查询
火车查询 IP地址查询
  友情链接
返回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