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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09  阅读次数:1314次

近日,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通报税务系统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发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凌清,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3.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稽查局原局长彭年辉,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国家税务总局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光翼,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5600元,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职。

4.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张本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价值共计人民币17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工勤人员黄志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44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一分局局长张敬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4866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国家税务总局临颍县税务局石桥税务分局副局长石磊,违规操办其外孙女出生喜宴,并借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14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起违规违纪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我行我素、破纪破规。2020年“五一”、端午临近,各级税务局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税务系统各级纪检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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