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佳扬指出,目前主板上市公司、大型上市公司、强监管上市公司、A+H上市公司在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和履职情况相对较好,新三板、中小版、弱监管上市公司和部分A股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则相对较差。
对此,应从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指引、建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评价机制、建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准入机制、审计委员会成员后续能力提升机制等方面改进审计委员会制度安排,并通过制定具体业务流程、提供人力和资本保证和确保审计人员独立性强化审计委员会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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