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四季度“金三”数据显示,小型微利企业2568户享受减免税、减免金额1369.20万元、政策落实面达到100%;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前扣除的纳税人123户,累计税收加速折旧额2816万元,累计纳税调整额959.63万元,累计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648.16万元。其中累计重要行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81户,税收加速折旧额2070.60万元,纳税调整额499.53万元,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562.27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11户,减免企业所得税817.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