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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06/07  阅读次数:1327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3-06-07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作者:阅读次数: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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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律协)为了加强双方的协调与交流,共同推动中国财税法事业的发展,共同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双方秉承“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谋发展”的原则,于2013年5月6日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年来,为适应行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新形势,探索行业协会为会员服务的新机制,更有效地宣传扩大行业影响,拓展行业高端业务,中税协同相关行业协会、大型企业集团等搭建业务交流平台,相继同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全国律协成立于1986年7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全国一级社团法人组织,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试行行业管理,隶属于司法部监督管理。本次同全国律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到未来双方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战略合作:
    (一)共同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提交财税立法意见与建议,或共同承担、参与政府部门委托的财税立法课题,积极为国家财税改革与立法担任智库并发挥作用;
    (二)根据双方共同发展的需要,双方可以互相聘请另一方相关的领导、专家作为其专家顾问,并应邀参加对方组织的重大活动,以便于加强对双方财税领域执业活动的指导;
    (三)随着国家对财税法的改革不断推进,双方可以在税务总局每年组织的“税法宣传月”等活动中共同策划实施财税法宣传活动,并加强与重点省市税务机关在财税法宣传活动中的战略合作,以切实提升财税法宣传的社会综合效果;
    (四)在双方召开重大财税法研讨会以及财税疑难案件论证会等活动中,另一方均可派遣专家予以支持,以促进财税领域的专业研究和实务经验交流,并及时总结和公布交流成果;
    (五)双方在会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进行深入合作,可以相互选派专家以现场或视频授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为对方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进行支持;
    (六)在国际税收、境外投资税收、税收协定安排、非居民企业税收、涉税诉讼、涉税刑事辩护、涉税审计等业务领域内,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推进业务的合作与开展;

    中税协与全国律协的合作将促进双方协会的健康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双方将共同推动国家财税改革与立法的顺利进行,引领国内财税实务领域的最新发展,在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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