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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行业分析之三——行业集中度分析
发布时间:2011/07/28  阅读次数:1847次
2009年11月,中税协在全国会长、秘书长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行业集中度的问题,行业集中度是度量一个产业市场结构的主要指标。即:在一个行业中,业务收入在各单位之间的分布,它代表一个行业的成熟度。现在,较为成熟行业的集中度已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理解,注册税务师行业以做大做强为发展方向,需要把提高行业集中度作为行业发展的导向。
    一、行业集中的经济学原理和计算方法
    我们的行业集中度系数是运用经济学中的洛伦兹曲线和基尼系数的原理,因此计算方法也是参照相同的原理,即画出行业集中度曲线,计算行业集中度。其中曲线图的横坐标是业务收入由小到大的事务所户数占总户数百分比的累计数,纵坐标是相对应的事务所户数占总户数百分比的业务收入百分比的累计数。行业集中度曲线弯曲程度越大,越接近于横纵两轴,行业集中度系数越高,表明事务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分布不均匀,少量的事务所占据着注税行业的大部分市场;反之,行业集中度曲线弯曲程度越低,越靠近45度线,行业集中度系数越低,表明事务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分布均匀,事务所几乎平均瓜分市场。行业集中度系数就是曲线和45度线
    围成的面积占45度线与横轴及相应纵轴围成的面积之比。曲线越靠近45度线,行业集中度系数越小;曲线越接近横纵两轴,行业集中度系数越大。行业集中度系数的范围是0-1。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们在计算行业集中度的时候是采用等分法的方法,对样本数据量有较高的要求,各地由于事务所户数不尽相同,有的地区事务所户数很少,形成的曲线可能误差较大,计算结果不够精确。
    二、2010年度全国行业集中情况
    中税协利用工具软件,依据注册税务师行业2010年度报表有关数据,计算出全国及36个地区的行业集中度系数及行业集中度曲线图(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集中度系数为0.6775。全国36个地区中,陕西、河北两个地区的行业集中度系数要高于全国水平,行业集中度最高的五个地区依次为:陕西、河北、宁波、吉林和四川,行业集中度最低的五个地区依次为:青海、福建、西藏、宁夏和厦门。
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集中度比2009年度行业集中度0.6799略有下降(详见附件三)。行业集中度上升的有11个地区:天津、河北、大连、上海、宁波、安徽、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三、2010年度行业集中度相关分析
    行业集中度系数作为一个经济指标,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当曲线图与平均线围的面积相同时,行业集中度系数相同,但是曲线可以有不同的的形状,即反映不同的收入结构。从下面黑龙江和青岛的曲线图对比就可以看出,两个地区的行业集中度系数分别为0.6547和0.6541.相差不大,但曲线图确有明显的区别:黑龙江地区的收入排名前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占本地区行业总收入49.76%,而青岛地区的收入排名前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占本地区行业总收入62.88%,差距相当明显。单从前10%的事务所收入来看,青岛地区的收入集中度应该高于黑龙江地区。而实际上,由于其他事务所收入比例不同,反而是黑龙江地区的集中度系数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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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计算方法和指标本身的局限性,不同区域间的行业集中度系数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但是,比较本地区在不同年度的行业集中度系数,却能对分析本地区的行业发展给出具体的建议。同时,在使用行业集中度进行分析时,结合所均贡献度、人均贡献度等指标综合进行分析,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地区行业发展的现状。
    以2010年度行业集中度比2009年度增幅最大的大连为例:2009年,大连地区收入排名前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占本地区行业总收入28.98%,收入排名后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占本地区行业总收入0.32%,而2010年收入排名前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达到本地区行业总收入42.08%,比2009年度大大提高,增幅达45.20%,而收入排名后10%的事务所的收入总额仅占本地区行业总收入0.06%,比2009年度降幅为81.25%,因此大连市2010年度行业集中度系数比2009年度大幅提高。2009年度,大连地区收入最高的事务所收入为四百多万,而2010年度收入最高的事务所收入已经超过一千万,可以看出,事务所做大做强体现在行业指标上即为本地区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可以把行业集中度提高作为本地区行业发展的导向性指标。
    四、应用行业集中度指标分析的建议
    2009年度起各地税协陆续出台了一些支持行业做大做强的政策,除税务师事务所的整合工作外,等级认定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事务所的做大做强,但2010年度全国行业集中度却基本持平还略有下降,究其原因,与全国事务所收入分配差距明显,小规模事务所占比例很高有很大关联,目前,整个行业事务所经营规模仍偏小,事务所的分布较为分散,业务量小,事务所收入发展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我们曾经提出“大而强,中而优,小而精”的行业发展方针,多年来贯彻这个方针成效显著。行业要发展,一方面需要鼓励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较大事务所通过收购、并购或自身扩充部门、在异地设立分所等形式逐渐扩大规模,实现强强、强弱联合;另一方面也应该重视中小事务所的发展。中小事务所经营成本相对较低,服务比较灵活,是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加大对中小事务所提供支持的力度,积极改善中小事务所的市场环境。通过中小事务所的不断发展,促进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特别支持和鼓励中小事务所加入或联合组建集团化事务所,以提升中小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附件一:行业集中度情况表.xls
文件类型: .xls 行业集中度情况表.xls (45.00 KB)
 
附件二:全国注税行业集中度曲线图.doc
文件类型: .doc 全国注税行业集中度曲线图.doc (1.10 MB)
 
附件三:09.10全国注税行业集中度曲线图.doc
文件类型: .doc 09.10全国注税行业集中度曲线图.doc (84.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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