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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发布 |
发布时间:2024/01/08 阅读次数:97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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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3年第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2.新华人寿保险公益基金会 3.章如庚慈善基金会 4.光华工程科技奖励基金会 5.健坤慈善基金会 6.陶行知教育基金会 7.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8.中华同心温暖工程基金会 9.中国电影基金会 10.韬奋基金会 11.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1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 13.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14.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 15.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 16.中国航天基金会 17.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8.鲁迅文化基金会 19.河仁慈善基金会 20.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 21.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22.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 23.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慈善联合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2023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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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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