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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2  阅读次数:1451次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注税行业文化建设,展示注册税务师队伍的精神风貌,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举办全国“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组委会成员为:
    主任:范巍(副会长、杂志社董事长)
    副主任:权芳楼(副会长)、赵怀坦(宣传出版委员会主任)、罗生亮(杂志社社长)、付连波(宣传出版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佘家金、许振谦、李建成、张璟   
    组委会办公室:许振谦兼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佟钧、吕爱华。
    二、大赛主题
    以“敬业、和谐、发展”为主题,贯彻时代性、艺术性、创新性的原则,努力弘扬先进文化,充分展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艺术素养和精神风貌。
    三、参赛人员
    (一) 中国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中的从业人员。
    (二) 各地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注册税务师协会和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领导、工作人员。
    (三)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委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
    四、作品类别
    (一) 摄影作品:包括风光、人物摄影(含注册税务师的工作照、活动照)等作品,须附6至8寸洗印小样。
    (二) 书法作品:毛笔书法作品(包括行业格言、诗词、联、赋等),以竖式为宜,规格一般在6尺以内,作品须附释文。
    五、征稿要求
    (一)参赛作品应贴近注税行业发展实际,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思想健康、格调高雅,具有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摄影作品不能经后期加工制作;凡盗用他人作品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每位作者同类作品限投两幅,作品无需装裱,均须提交作品原件。每位作者须完整填写《“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参赛作者登记表》(附后),表格与参赛作品装于同一文件袋内,作品名称须用铅笔标注于作品背面,亦可附注作品说明和个人简介等。数码摄影作品的电子版原件须于投稿的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xbb@cctaa.cn,邮件名称为“XXX(作者姓名)参赛作品”。
    (四)作品征集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参赛作者须于此期间将作品送交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协。各地方税协须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本地区参赛作品统一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至《注册税务师》杂志社编辑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B座503室,邮编10014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委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参赛作品可直接寄送至《注册税务师》杂志社编辑部。
    (五)本次参赛作品,如无特殊声明,即视为将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授予本届大赛组委会。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注册税务师》杂志社如刊用参赛作品,将按现行稿酬标准向作者支付稿酬。
    六、作品评选及奖金
    赛事组织机构将分别成立书法类、摄影类作品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将本着“专业、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于2012年4月初完成。
    两类参赛作品分别设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3等奖5名、优秀奖10名。一等奖奖金为10000元/名(不含税,下同)、二等奖奖金为6000元/名,三等奖奖金为3000元/名,优秀奖1000元/名。赛事组织奖共10名,奖金3000元/名。专家评选后,将召开颁奖仪式,请中税协领导颁奖。评选结果将刊登于《注册税务师》杂志。
    各地方税协应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赛事的组织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参赛作品的汇集和报送工作。如有具体工作问题,可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佟钧,电话(010)68709166转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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