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和建筑业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后,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将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进一步提升了发票服务水平,保障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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